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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存储备份的一般要求

网络存储备份的一般要求

  1. 存储系统支持数据集中式管理,相关业务系统或全部的应用系统存储系统合并为统一的存储系统;
  2. 支持多种系统平台的接入,即实现跨平台操作;
  3. 异构环境数据共享,即不同的平台和数据库系统实现相关数据的共享,同时支持主流第三方厂家存储设备的接入;
  4. 提供包括存储介质、接口设备及连接链路的冗余支持;
  5. 具有高度灵活的可扩展伸缩性;包括物理和逻辑存储空间的在线扩展和调整、物理设备的热插拔、应用服务器在存储系统不停机状态下接入或撤离存储系统等;
  6. 存储系统向网络客户端和应用服务器提供数据存储服务时,不会对应用系统的运行效率和网络的速度产生明显的影响;
  7. 实现全自动的备份操作,系统的全量备份和增量备份可以通过预先配置实现无人干扰的自动备份作业;
  8. 实现关键业务数据的在线备份,对于一些直接面对用户实时使用的业务系统,可完成基于数据库的动态业务数据备份;
  9. 支持多种备份策略,备份系统在备份重要的服务器时,支持对数据库系统的文件组备份、全库备份、增量备份、差分备份和日志备份;
  10. 实现灵活的恢复功能,对于在线备份的数据库,备份系统可以支持任意时间点的数据备份恢复,支持重定向恢复操作;
  11. 提供系统和数据备份和灾难恢复的解决方案,并且系统和数据的备份及恢复操作对整个网络系统的运行效率不产生任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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